林燈文教公益基金會-宜蘭青少年專長暨潛力培育計畫
- 宗旨
林燈文教公益基金會宜蘭青少年專長潛力培育計畫(簡稱「林燈文教蘭青培育」),旨在獎助與培育宜蘭縣籍具專長、潛力之青少年,協助成長,展現專才,關懷社會,成己成物,以形成永續回饋的良善循環。 - 獎助對象
設籍宜蘭縣之國中、高中學生之個人或團體提出申請或推薦,並經委員會審核通過者。 - 獎助期間
依申請計畫內容,由委員會核定。 - 獎助項目與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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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理科技領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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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史藝術領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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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能體育領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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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領域
- (1) 獎助範圍:專題研究、調查、科展、發明、競賽等,預期有具體成果者。
- (2) 獎助項目:出版、研究、調查、科展、發明、競賽等所需經費。
- (3) 獎助金額:依申請計畫之內容及審核而定。
- (1) 獎助範圍:創作、調查、研究、競賽等,預期有具體成果者。
- (2) 獎助項目:出版、調查、研究、競賽等所需經費。
- (3) 獎助金額:依申請計畫之內容及審核而定。
- (1) 獎助範圍:專長訓練、展演、競賽等,預期有具體成果者。
- (2) 獎助項目:專長訓練、展演、競賽等所需經費。
- (3) 獎助金額:依申請計畫之內容及審核而定。
- (1) 獎助範圍:舉凡夢想實踐、社會服務及其它等,預期有具體成果者。
- (2) 獎助金額:依申請計畫之內容及審核而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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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申請程序
- 每年獎助學金申請期間內,均可提出申請
- 請向各校主辦單位索取申請表,填具表格後交由學校審核。
- 獲得獎助的同學,需參加林燈文教公益基金會所舉辦的頒贈、研習或相關回饋活動,體念感恩、助人的情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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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作業
本基金會成立專案委員會,定期召開共同審查會議,必要時得要求申請者、受推薦者及推薦者列席說明。 - 經費核撥
經審查通過之獎助案件,依獎助期程逐期核撥。 - 研習
受獎助者獎助期間,須定期參加基金會舉辦之研習活動,每年以一至二次為原則。 - 回饋
曾受獎助者,期能擔任本基金會輔導志工,如協助研習活動,或擔任輔導員,以傳承本計畫之專 長培育與回饋社會的精神。 - 備註
本辦法經董事會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本計畫於二○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專案委員會修訂。